高雄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

106第11屆第8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記錄

高雄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第11屆第8次理監事聯席會會議記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7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4點
地        點:漢來大飯店巨蛋會館金冠廳(博愛路767號9樓)
主        席:理事長  陳宏榮              記錄:總幹事 邱燕東
出席人數:實到理事15名,監事5名,如簽到簿。
列席人員:高雄市區監理所 楊技正 文和、徐榮譽理事長 浙誠、聶顧問 時平、蔡顧問 美人
一、主席致詞:略
二、上級指導:略
三、財務收支報告:林常務監事士勛:自1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收入:,835,484元,支出:,679,781元、上年度積存金902,787元,累計結餘:,058,490元(附件一)
四、會務報告:
1、106年10月18日本會召開第11屆第7次理監事聯席會決議:
一、為公會永續發展提案購置夲會辦公室不動産理、監事提案表決共16票通過,會館購置在凱旋三路附近周圍,由林常務監事擔任會館購置召集人常務理事為會館購置小組成員。本會館購置提案第11屈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
二、關於會務人員代辦保險、車輛優惠採購案及代辦事項等獎金分配
決議:所有贊助金及代辦事項收入等獎金分配之比例為公會50%、另50%總幹事獎金70%幹事小姐獎金30%之比例分配,依工作狀況可於理監事開會時再調整。
2、106年11月6日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來函高監運字第1060087481號
主旨:監理服務網業者帳號己增加查詢【新增車輛額度】功能,請轉知貴會會員多加利用,此功能可根據各業者現有可用資本額及停車場車位分別計算可新增短租、長租營業車輛。
九、出席各種會議
1、1、106年10月31日中華民國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第六屆第8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於台中市長榮桂冠酒店B2召開由陳理事長 宏榮、蔡理事 少帆  、等共2 人前往代表參加。
2、106年11月1日高雄市道路安全促進會第十四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本會推派陳理事長 宏榮、王副理事長 文祿及李監事 添富等三名代表。
 
十、討論事項:
第一案—理事會提案
案由:本會106年度申請入會者,榕興國際有限公司(乙種小客車租賃)負責人:洪子涵 地址:高雄市左營區自由三路540巷22號1樓、小歐國際租賃有限公司(乙種小客車租賃)、負責人:歐人瑞、地址:高雄市新興區南台路84號1樓、方舟國際租賃車有限公司(乙種小客車租賃)負責人:莫麗容、地址:高雄市三民區長明街295巷5號1樓、日通小貨車出租商行(乙種小貨車租賃)負責人:邱朝祥、地址:高雄市前鎮區凱旋三路319號1樓、名展汽車商行(乙種小貨車租賃)負責人:鄭萬來、地址:高雄市三民區民族一路157號、英運小客車租賃有限公司負責人:李英傑、地址:高雄市豉山區裕誠路1033號2樓(乙種小客車租賃)計6家入會。
說明:依據本會章程第參章第七條辦理。請討論決議。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案由:為召開第11屆第3次會員代表大會籌備事宜。
說明: 1、本會召開時間為107年1月23日下午4點30分舉行。
(下午15點30分~16點30分報到時間領取贈品、獎勵金)
      2、地點:漢來大飯店巨蛋會館金冠廳(博愛路767號9樓)                                                                    
      3、審查第11屆第3次會員大會會員代表名單130名
(如名冊)後報請社會局開會通知。
決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
案由:審查106年度歲入、歲出決算書。(附件:二)
說明:本會106年度經費歲入金額:,835,484元、歲出金額:,679,781元、上期結餘:2.787元、累計結餘金額:,058,490元,審查通過後報請社會局核備。提請大會追認。
決議:照案通過。
第四案—
案由:編列107年度歲入、歲出預算書及107年度工作計劃表。
說明:為公會正常運作編列107年度歲入、歲出預算各為,901,000  
      元及工作計劃表審查通過後報請社會局核備。提請大會追認。
決議:照案通過。
第五案—
案由:為準時參與第十一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發給車馬費壹仟元及 
 106年度三月底前準時繳納會費之會員發給壹仟元案。
說明:1、請討論發給壹仟元車馬費之規則,如準時之認定。需在報
到時間下午3點30分至下午4點30分整前報到登記完
成,會議結束後發給車馬費壹仟元,由負責人或代表人親
自領取,持委託書者不發給。
       2、106年3月底前準時繳納會費之會員共114家如收費清冊。
決議:照案通過。
十一、 臨時動議
第一案—李理事  振輝提案
案由:1、會務人員簽訂聘任合約案2、贈品挑選3、
說明:1、會務人員可以公司化簽訂聘任短期合約聘任,再看工作績效再於續任。 2、贈品由理監事表決
決議:第1項由李理事負責聘任合約再討論實行。
第2項贈品表決為蒸煮鍋一組。
第2案—魏理事  伯原提案
案由:公會代辦各項之贊助金開立贊助金收據案
決議:公會贊助收據己製作完成,請會務人員現收贊助全即開立收據給予會員。
第3案—
案由:公會参加友會及政府機關開會之交通費案
決議:大公會1-3名,小公會1-2名交通費實之實付,以票根或加油收據領取。
第4案—李理事  振輝提案
案由:理監事餐費自付恢復由公會編列預算支付案
說明:理、監事百忙之中出來為公會做事還要自付餐費…希望恢復由公會編列預算支付。
決議:本屈理監事餐費到任前應足够支付,交由下屈理監事再議決。
 
十二 、散會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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